胶州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学生转学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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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学生转学

2012-06-11 10:18:42     标签:小升初政策

依据:《》

一、备案条件:

1.学生确属因搬迁且户口迁移(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

2.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3.转入学校班额没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二、申请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簿或家庭住址搬迁证明;

2.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3.学籍卡片;

三、注意事项:

小学生在本学区内原则上不得转学,初中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持户口簿、学籍卡片、家庭地址迁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非热点学校联系,学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步:持以上材料到学籍注册学校,学籍注册学校审查同意后在《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上加盖公章;

第三步:持以上材料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福州南路232号)106室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办理时间:每周一(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办公电话:822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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