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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市幼升小、小升初报名要求

2013-05-26 12:23:33     标签:小升初政策

查字典南京奥数网:昨天(5月25日),2013年南京市各区中小学招生方案正式出炉。根据几个区的招生方案,凡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申请参加试点公办小学的电脑派位;公办初中招生以施教区免试及相对就近入学为原则。

初中学位派定后,有参加电脑派位需要的本区学生,于6月2日至3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派位志愿表,只能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和区内试点初中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幼升小报名要求】

一套住房原则上 只安排一名学生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

小升初报名要求】

户籍审定需要 满足“三者一致”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入学。

暂住在该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待各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

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原住在该区的毕业生,其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已安置或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安置或新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工作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④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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