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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爆出“火钳门” 谁为孩子负责?

2011-12-12 15:34:40     标签:小升初话题

11月29日,旬阳县磨沟幼儿园园长、代课老师薛同霞,因小朋友不能完全背诵课文,便用火钳将孩子们的手烫伤。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被烫伤的孩子达到10个,2个孩子(丰丰、楠楠)烫伤最为严重,其余几个孩子不同程度被烫伤。“老师烫了我们后,对我们说,回家后不准给家里人说,谁要是说了第二天继续烫。”6岁欣欣回忆着说,“当时,薛老师很厉害,几个小朋友都被吓坏了,有的还尿裤了。”(12月4日《西安日报》)

幼儿园老师,整天面对的是天真无暇的孩子,更应该充满爱心,而新闻报道中的这名薛老师,却邪恶得让人感到发指,仅仅因为心情不太好,就对孩子暴力相加,拿火钳烫伤孩子,何其恶毒?教育部下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手持火钳凶狠狠地烫向孩子,哪是把孩子的健康放在首位?

谁应该为“火钳门”负责

用火钳烫几岁的孩子,其心之狠,其手之戾,这已非普通的体罚而是实实在在的“虐待”了。看着报道图片中孩子被烫伤的小手,笔者难抑心中的激愤,我们的幼儿园近年来发生的类似“幼师虐童”事件还少吗?抽孩子耳光者有之,用笔尖扎孩子脚底板者有之,用锯条锯孩子手腕者有之……我们的幼儿教育怎么了?

学前教育对于人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养成非常重要,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根基。但从现行的教育制度来看,教育部门对幼儿教育还远远谈不上重视。目前幼儿教育还不属于义务教育,因此,有关部门对幼儿教育管理粗放,监督缺位。一是开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幼儿园老师的素质良莠不齐,“幼师虐童”自然难以避免;而且针对幼儿教师群体,教育部门也缺少必要的心理调查和干预。

虽然施虐者已经被停职并吊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但毕竟,对孩子的伤害不会随着事件的处理被抚平。鲁迅先生说过:“因为幼稚,当头加以件戕贼,也可以萎死的。”教育是一种爱的相遇,对孩子来说,进入哪所幼儿园和遇到什么老师是偶然的。我们不期望人人遇到完美教师,但期待着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善良、温暖的公正对待,都能够有一个开心的童年时光。

当然,终结幼儿教师的虐童行为,不是简单靠对已暴露个案的处理,也不是靠发空洞无物的红头文件。当幼儿园体罚已经发展到火钳伤人的地步,说明幼教改革实在刻不容缓,有关部门不能再无所作为了。否则,“萎死”的可能不仅仅是孩子们的开心童年,还有可能是整个幼儿教育的未来。(东北新闻网/马广志)

火钳烫手烫到幼儿教育的痛处

从本质来讲,幼儿教育应该尊重幼儿身心成长规律,着重培养幼儿行为习惯与生活自理能力,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教育部三令五申,幼儿教育不能小学化。幼儿园老师仅仅因为孩子不能完全背诵课文,就“心情不好”,用火钳将孩子们的手烫伤,而且被烫伤的孩子达10名之多,令人震惊!无辜的孩子遭老师烫伤,家长如何放心?

烫伤事件不仅给孩子带来身体伤害,而且给不谙世事的幼儿带来心理伤害。火钳烫在孩子的手上,疼在家长的心里,也深深刺痛了社会的良知。

尽管孩子得到了治疗,该幼儿园被关闭,孩子已经转园,薛同霞本人表示内疚,相关部门也表示,对薛同霞本人将依据事件性质和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如有必要将此事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但在我看来,孩子身体上的伤疤好愈合,但是孩子心理的创伤难以消散。

媒体此前也报道过不少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的事件。如,指挥女童掌掴男童,老师摄像取乐;因为幼儿爱说话,老师用胶带封他们的嘴;捆绑孩子午睡;在冷天让幼儿脱光衣服吹冷空调;用紫外线消毒灯照射孩子;用注射器针扎幼儿;用电熨斗与烟头烫伤孩子,等等。

教育法、教师法与教师师德规范对体罚学生早有规定。有的地区正在施行教师绩效工资与师德考核挂钩的管理办法。但仍有人采用如此方法“教训”不谙世事的幼儿,令人诧异。

幼儿年龄小,他们有特定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偶尔调皮是他们的天性使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作为老师应该亲近他们,爱护他们,引导他们,耐心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粗暴地对待幼儿,不仅伤害孩子的身体,而且会伤害孩子幼小的心灵,这种创伤可能会在他们的心灵深处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

虐幼事件给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更是引出了幼儿园管理无序的话题。开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幼儿园质量良莠不齐。教育设施、师资水平较差、没有资质的幼儿园也忝列其中,有的幼师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不知道师德师风为何物,不知道幼儿园该教孩子什么。

对此,相关部门要查清事实,更要从中举一反三,反思师德教育。严格幼儿园准入门槛,尤其是师资门槛,不让不具备资质、师德不良者混进教师队伍。对幼儿园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幼儿教育质量,让孩子享受快乐的幼儿时光。(西安晚报/刘凯玲)

园长火钳烫孩子:师德沦丧催化了“棍棒教育”

与老师“心情不好”有关导致的暴力体罚充斥校园,此前媒体曝光的教师或因为心情不好体罚学生导致学生住院,或心情不好体罚学生用笔戳胸教鞭抽腿,或借机拳打脚踢,最终将学生转变成其泄愤的工具。与学校教书育人的最初本质大相径庭,渐行渐远。

北师大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诸多为人师者的人生圭臬,是诸多教育工作者的座右铭。传道授业更要行为世范,要求教师不仅仅充当知识的传播使者,更应育人于点点滴滴,以崇高的师德来为学生做好榜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告诉世人的是教师职业难以磨灭的示范作用,这也必然要求老师应当以学生家长的角色在教学中传授知识,树人育人。

在师德沦丧的大语境之下,与之伴随的是暴力体罚和冷暴力。嫁接个人情绪到学生身上,触目惊心的暴力体罚后面难以掩饰的是个别教师的“不称职”。课堂上的棍棒教育,在素质教育的背景要求下自然备受诟病。这也要求在办学资格和教师素质方面严格考核,宁缺毋滥。

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自然觉得“不打不成器”,于是选择棍棒相加。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同时,《教育法》、《教师法》和各地《教师管理条例》都严格规定“教师必须为人师表,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享有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如此一来,教育从业人员自身素养亟待提升,方能缓解日益激烈的师生冲突。

暂且不论其代课老师身份,站在三尺讲坛就理应以教师身份严于律己。因为“心情不好”,所以就有理由体罚学生,两者并无因果关系,但在部分老师心中依旧有千丝万缕的逻辑关系。认为学生稍有不听话,就应棍棒相加,就可以趁机将本身的不佳心情发泄其上。荒诞的逻辑之下,折射的是教学理念的大滑坡,以及师德师风的步步沦丧。(四川新闻网/曾金)

“火钳虐童”折射学前教育之殇

“火钳虐童”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幼教教师良莠不齐的关注和担忧。近心理学家认为,虐童行为伤害的不仅是孩子的身体,还会伤害孩子幼小的心灵,而且这种创伤可能会影响他们的终生。

魔手为何屡屡伸向“花朵”们?又为什么多发在幼儿园?

施虐者自身的人格缺陷和心理扭曲是主因之一。就拿“火钳虐童”的当事人薛同霞来说,“当时她心情不好”,“在吓唬孩子的时候,不知怎么就情绪失控了”。幼儿教育是一个人的启蒙教育,是教育与发展重要而特殊的阶段。《教育法》、《教师法》均对禁止体罚学生有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是薛同霞仅仅因为孩子们没能“完全背诵课文”,就采取了暴力、恐吓等“教育”手段,反映了其低劣的个人素质。

学前教育的监管乏力也脱不了干系。我国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办园办班规模、人员配备、园舍要求、保育与教育和安全等工作,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科学的标准。从报道中看,磨沟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只提到薛同霞一人,从最初的几个孩子,发展到现在的32人,既当园长,又要代课。体力、情绪如果“出状况”,后果的承受者很可能就是这些可怜的孩子。

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和国家的未来,而幼儿又是不能自主维护自身利益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因此,政府应当舍得投入资金,解决孩子入托难的问题。教育部门有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开办幼儿园的准入门槛,找到有效规范幼儿教师行为的办法。

幼教行业从业人员应有心理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定期跟踪管理。对给幼儿身心造成伤害的事件,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儆效尤,发挥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还希望有更多的社会福利、救助机构和民间公益组织也参与到制止“虐童”的行动中来,保证我们的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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